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杂论对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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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章 防止面子里,丢了生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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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古今镜鉴:当面子遇上局中局</br>

苏州“陆稿荐”肉铺的老灶台上,刻着道深深的刀痕——光绪二十年,掌柜陆老爷子被“从小抱他长大的赵阿婆”求着收了病猪肉,想着“阿婆不会害我”,结果肉铺闹了三天腹泻客诉。老爷子连夜在灶台刻刀痕明志:“熟人的面子,有时是蒙眼的纱;生意的良心,才是照路的灯。”</br>

- 日本“住友商社”的中国教训:明治时期,住友家族曾因“天皇近臣引荐”而放松对铁矿供应商的查验,谁知对方仗着“熟人关系”以次充好,险些毁掉与英国的合约。痛定思痛后,他们照搬《晋商避坑录》,定下“熟人交易必过三关”:第一关,查对方三年内与其他熟人的交易纠纷;第二关,邀非利益相关的第三方验质;第三关,在契约里明写“纵使亲族,违约必罚”——恰似晋商乔致庸所言:“怕伤面子才会丢里子,守得住里子,面子才长久。”</br>

- 现代商海的“老理新用”:某跨境电商创始人初创业时,表哥带着“血浓于水”的情分来推销劣质包装材料,他没驳面子,却拉着表哥去参观合作的工厂:“您看这生产线,次品率超过0.5%就整批销毁。不是我不认亲戚,是消费者不认‘亲戚牌’。”后来表哥跟着他学品控,竟成了区域优质供应商——原来真正的防熟,不是推开熟人,而是让“生意归生意,人情归人情”,中间隔层透亮的玻璃。</br>

四、老茶楼上的“面子哲学”</br>

岭南“陶陶居”的二楼雅座,常有老掌柜们聊“熟脸经”。西关的李老板爱讲个古:清末有位盐商,每逢熟人来谈生意,必先请吃一道“陈皮老鸭汤”——汤里的陈皮是十年陈香,鸭肉炖得酥烂,唯独鸭骨留得整整齐齐。客人夸他“重情”,他却指着骨说:“陈皮是情分,鸭肉是生意,这骨头便是规矩——情分能润味,生意能饱腹,规矩却得撑着这碗汤的架子。”</br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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